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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见义勇为,却因误会被打伤
  发布时间:2013-03-16 08:48:11 打印 字号: | |
    去年的一天,大力骑着三轮车去妻子工作的饭店接她下班,大力每天都来接媳妇,知道她上班用的自行车停在饭店后的一个院子里,就照常把车放在自己的三轮上。不巧这一天,王强和李林在院子里吃烧烤,看见大力的举动,以为他是偷自行车的,就喊住了他,双方因此口角起来。后来,附近门点的人出来作证,说这车确实是大力家的,大力每天都来接媳妇,周围人都认识他,并把双方拉开了。后来大力的媳妇出来了,见有人要“欺负”丈夫,就要报警,双方再次厮打起来。混战中,大力用碎啤酒瓶把王强和李林扎伤。

  法院认为,大力造成他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且被害方也有一定的过错,可酌情处理。判处大力有期徒刑7个月。法官介绍,本来是误会一场,如果双方当时不为口舌之事争高下,也不会弄出两败俱伤的结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鞍山铁西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