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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不成便行抢
  发布时间:2013-03-16 08:53:32 打印 字号: | |
  男子小铁和小石均系无业人员,没有钱购买毒品,于是商定用碰瓷的方法去敲诈他人。2012年1月的一天下午,他们准备了一部已损坏的手机,由小铁拿在手中。二人一起在街上寻找目标,他们发现对面过来一年轻人,于是小铁假装边打电话边迎着年轻人走去,当二人擦肩而过时,小铁故意让年轻人撞了一下,他就势把电话扔在地上,两人叫住年轻人,说手机摔坏了,得赔500元钱,并威胁他,不给钱就要打他。年轻人因害怕无奈掏出钱夹,说最多给300元。二人看见年轻人的钱夹里有500元,小铁伸手抓住500元要拿走,年轻人攥住钱的另一边不放。小铁就威胁年轻人:“你撒手!”二人把钱抢到手后逃走,并用抢来的钱都买毒品吸食了。

  本院经审理认为,二人意图用碰瓷的方法敲诈他人钱财,但他们用语言威胁、以暴力相胁迫和强行夺取钱物的手段足以达到被害人不敢反抗的程度,他们的行为已经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故依法判处两人犯抢劫罪,分别判处三年七个月和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鞍山铁西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