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法律法规
裁判文书
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大家小心,此贼专偷电瓶
发布时间:2013-03-16 09:02:46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去年10月间,男子大杨(化名)流窜于铁西六道街、九道街一带,偷窃车上电瓶。而且他就在这一带转悠,在六道街78栋楼下作案两起,在76栋楼下作案一起,都是用螺丝刀撬坏车子,偷出电瓶。后经鞍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大杨盗窃的电瓶共计价值两千多元。这些电瓶部分被卖给修电动车的商家。
法院认为,大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依照《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鞍山铁西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