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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铁西法院人性化判决送出司法温暖
  发布时间:2013-03-16 10:02:16 打印 字号: | |
  鞍山铁西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注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司法的人文关怀在法律的“无情”与司法的“有情”之间架起连心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近日,因为支付不起高额医疗费,一个患有先天幽门狭窄的早产女婴被姥姥和爸爸扔在垃圾车上,过了一夜后孩子被人发现并奇迹般生还。出于人性化考虑,铁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二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且在宣判后为这个困难家庭捐款五千余元。

2012年8月30日16时许,小美(化名)在鞍山市某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因为是早产,孩子特别小,医生建议要放在医院的保温箱里观察治疗,否则孩子很可能养不活,期间最多要花7-8万元的费用。小美的丈夫阿华(化名)觉得这笔费用太多,自己无力承担,就瞒着妻子同其岳母商量把孩子扔掉,在得到岳母同意后,二人于2012年8月30日22时许将女婴从医院的保温箱内抱出,并一同来到某医院附近,将女婴扔到路边的垃圾车内。该女婴于2012年8月31日5时40分被环卫工人孙某发现并报警,女婴因此获救。此案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铁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将婴儿放置于不能或不易获得救助的地方,明知这种行为可能会发生致其死亡的后果,却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其行为已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被告人系犯罪未遂,也系为生活困难所迫,在案发后能够承担抚养义务,具有悔罪表现,且得到了小美的谅解,故依法判处二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样,这个家庭免于破碎,孩子也有人照顾。铁西法院的人性化判决,在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同时,以司法的人文关怀给这个艰辛的家庭带来严冬里难得的温暖,更加彰显了法律的温度。

  女婴因为早产在某医院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又因先天性幽门狭窄到沈阳接受治疗,因家庭困难,家人举债数万元为孩子治病。法院党组了解到此情况后,号召全院干警为女婴捐款五千余元,并在宣判后将此款捐送给女婴一家。孩子的姥姥接过捐款后含着热泪说:“感谢铁西法院判我们缓刑,给我们为孩子赎罪的机会,更感谢铁西法院为我们捐款,这世上还是好人多,我们是因祸得福了。今后我们一定好好抚养这个孩子,不辜负铁西法院对我们的关爱。”

  近日,家在偏远山区的阿华和岳母再次来到鞍山铁西法院,专门为法官们带来了家里的花生、芋头、大碴子等土特产,看着他们真诚、热情、期盼的目光,法官们实在不忍心拒绝他们,只好收下了他们的礼物。他们也告诉法官孩子现在恢复得挺好,一家人虽然很清苦,但感受更多的是幸福。法官们也表示,如有困难,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力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鞍山铁西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