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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点瓷砖脱落 砸坏车辆得赔
  发布时间:2014-03-06 15:59: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民小丽(化名)开车外出办事,将车临时停放在一处门点墙外,谁料在她下车办事时,该门点外墙上的瓷砖因年久失修大面积脱落,将小丽爱车的车身及车窗砸坏。因为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小丽将门点业主诉至铁西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该门点业主使用该房屋经营已有数年,外墙的瓷砖有部分脱落情况,但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才导致这次事故的发生。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注意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以保障安全,如若不能及时处理,也应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且还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以阻止他人进入危险区域。如果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或者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因而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而建筑物的实际管理人又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业主应对小丽的损失负侵权责任。同时,由于小丽停放车辆的位置不是停车场,也不是临时停车位,其自身也应对停车位置尽一定的注意义务。最终,铁西法院判决,门点业主对小丽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小丽自负30%的责任。
责任编辑:鞍山铁西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