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个调解方案我们同意”,2020年9月27日,在铁西法院多次调解工作下,铁西某公司与该公司员工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我院首例涉疫情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一次性全部化解完毕,共计25件。
经查,原告公司与该批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也一直比较稳定。今年年初,该公司受疫情影响暂停经营,公司的管理人员将劳动合同处理事宜通过微信群通知当时居家的员工,致使员工认为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相关请求也得到了仲裁裁决的支持。该公司认为自己一直在积极履行劳动合同,因此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至我院。
案件受理后,立案一庭及时将该系列案件作为涉疫情的群体性“四类案件”进行报告,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民事部类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中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妥善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审理过程中,民事部类承办法官多次召开法官会议讨论案情,总结案件事实,权衡法律适用,避免同案不同判,同时形成多层次的处理意见,即在做好判决准备的同时,全力争取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最终决定由我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臻法官牵头对该系列案件统一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王臻法官两次邀请所有员工到院并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充分解释,同时积极和公司沟通联系为员工争取利益,结合当前的社会经济形势,找到双方最大的契合点,平衡好双方的利益,最终双方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
在王臻法官反复当面和电话沟通后,双方终于敲定调解方案细节,9月27日下午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工作,25起劳动争议案件一次性调解结案,预计公司将在“十一”节前履行协议。该系列案件为我院首次受理的涉疫情民事案件,我院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引导劳动者和企业共度时艰,最终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