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孙德亮
孙德亮,男,汉族,1971年出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保持着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2021年孙德亮同志在担任立案二庭庭长的同时在执行局办案,不管在哪个岗位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荣获2021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1997年,孙德亮同志来到铁西法院工作,2014年初,担任立案二庭庭长,负责的立案二庭在院党组和主管院长的领导及区委政法委、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协调铁西法院各相关部门,明确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活动,确保院里的涉诉信访工作进展顺利。2018年8月,孙德亮同志负责信访工作的同时负责执行局案件办理。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始终以积极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到执行和信访工作中,2021年新收执行案700件,结案681件,结案率97.29%。
几年来,孙德亮同志克服人员少、工作性质枯燥、工作量大、任务重而急的困难,一边带领全庭同志,协调全院各相关部门和上级法院、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工作,着重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了多个群体性事件、越级访,切实做到把涉诉信访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另一边与执行局全体干警积极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去,加班加点,查人、找物,2021年全年结案共计681件,出色地完成了解决执行案件的三项核心指标。
孙德亮同志在贯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工作理念过程中,对其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以认真的工作态度、细致的思维方式、高效的工作方法、扎实的法律功底、平易近人的语言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由其办理的案件都能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使得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化解,达到案结事了。孙德亮同志在2017年被评为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2018年度工作中,业绩突出,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个人嘉奖,2019年工作成绩显著,荣立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孙德亮同志积极参加学习廉政教育,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永葆一名共产党员和政法干警的优良本色。
王臻
王臻,男,汉族,中共党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2010年进入铁西法院工作,现任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劳动争议团队和速裁送达团队负责人。2021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王臻同志脚踏实地,辛勤付出,较为圆满地完成了院里交给的各项任务,荣获2021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2021年3月,铁西法院开始成立劳动争议团队,王臻同志作为被派驻到该团队的员额法官,通过不断地努力,2021年王臻同志新收379件,旧存31件,已结376件,全庭收案653件,结案率98.47%,全庭的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判后答疑等审判信息公开的工作都按照规定完成。
王臻同志对其负责的系列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取得良好效果。其团队审理白某某等20多起劳动者起诉某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最终双方均作出了让步,案件以撤诉和调解方式结案。王臻同志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又避免了企业因可能强制执行而陷入经营困境。
对于典型的新类型复杂案件,王臻同志也出色地完成。2021年下半年,受理某出境劳务案件,该案件涉及新冠疫情,并且是境外劳务输出,境外目的地为非洲某国家,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在赵明院长的领导下,劳动争议团队辩法析理,妥善解决此案件,并为该类型案件的后续解决提供了非常好的方案。
作为送达团队负责人,王臻同志根据本院情况,制定了集约化送达流程,减轻了原审判团队的工作量,同时做到送达的统计和送达地址确认的收集。全年累计送达工作量,外出送达272件次,邮寄送达五千余件次,本院送达六百余件次,近到一个电话送达和邮寄送达,远到涉及辽阳、海城、台安甚至外省多个地方,送达组解决了审判业务中前期的送达工作,减少了审判人员外出送达的几率,从而使员额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审理案件,为审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王臻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坚守了司法为民的初心,是新时代优秀的人民法官。
王扬
王扬,男,汉族,中共党员,2010年1月参加工作,任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金融团队负责人。2021年度王扬同志共收案309件,结案282件,精审案件结案数位列全院第一。王扬同志作为一名法官,公正无私,执法为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自觉抵制诱惑,荣获2021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在王扬同志审理的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与当事人有密切联系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王扬同志能够充分发挥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调解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部分案件审结后均自动履行。
王扬同志大学期间即加入中国共产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此后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外部世界如何复杂多变,内心始终坚定保持自己的信念,即愿一生奉献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以贡献大小衡量自身价值,身体力行党的宗旨。王扬同志能够重视并长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指导业务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意识”。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和刻苦钻研,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领导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及其相互关系等问题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注意从政治上和全局高度看问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这是王扬同志始终信奉的格言。王扬同志在岗位上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追求,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再接再厉,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孔秀月
孔秀月,女,汉族,生于1984年7月29日,中共党员,现任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法官。2021年,孔秀月同志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01件,审结258件。在工作中,孔秀月同志从严要求自己,忠实履行职责,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荣获2021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孔秀月同志2010年到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进入法院以来,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胸怀法院工作大局,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坚持在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十余年,孔秀月同志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勤奋敬业,孔秀月同志不惧困难,面对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她没有退缩,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创造性地开展审判工作。
孔秀月同志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孔秀月同志作为一名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能够正确行使权力,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坚守纪律底线,始终保持为民、清廉的职业操守,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顺境逆境一个样,经得起组织的检查和实践的考验。坚持做到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以集体利益为重,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
孔秀月同志始终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审判工作的热爱,心存正义、敬法慎独、无私奉献,在审判一线的工作中砥砺成长。孔秀月同志具有公正无私,是非分明的道德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工作中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用实际行动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亲和力,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的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