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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建专栏】铁西法院优秀干警风采系列(六)
  发布时间:2022-07-12 16:00:32 打印 字号: | |

2021年度个人嘉奖(在职干警)

刘宇

刘宇,女,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法学本科、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正式调入铁西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在道交速裁团队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2021年,刘宇同志结案447件,结案率97.39%,荣获个人嘉奖荣誉称号。

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二原告的母亲由于事故去世,该民事案件于2021年11月29日立案,眼看年底法院任务繁重,但二原告悲痛的心情及对法院公正审理的殷殷期待感染了刘宇,刘宇同志及助理庭前多次阅卷,以最快速度排庭审理,加班合议,一个月时间,案件得以审判。原告给我们送来了亲笔感谢信,转给刘宇看时,她的眼睛湿润了。刘宇同志说,作为法官,她能减轻当事人心理承受丧失亲人痛苦的方法,除了公正审判,就是速度。如果加班加点能够减轻当事人的痛苦,让亲人尽快走出这段阴影,那她将不遗余力。2022年初刘宇同志陆续收到了三面锦旗。

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中,刘宇同志能够时刻心系群众,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对党忠诚,勤勉履职,忘我工作,清正廉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及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为基础,以女性法官特有的亲和力、细致、同理心为方式方法,赢得了当事人一致的好评。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刘宇同志深刻感受到肩上责任的重大,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研究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主动调研,她撰写的《经营者侵权补充责任承责规则研究》发布于《中国审判2012年12期》。刘宇说:“我会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竭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一名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的好法官。”


王丹

王丹,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她积极落实各项执行工作任务,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奋工作,较好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荣获个人嘉奖荣誉称号。

王丹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服从并执行院党组各项决议与工作安排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坐实,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高效完成。

2021年,王丹同志共受理执行案件725件,结案675件,结案率为93.10%。2021年,克服了从审判到执行工作的职责转变,认识到执行工作的重要性,法院执行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工作量大的任务。执行难,也是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普遍评价,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工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当事人手里拿着生效判决,但不能执行到位,等于权益没有得到维护因此,他们的心情更加迫切王丹在工作中更加细心、耐心尽力为申请人考虑,做到被执行人财产应执尽执,即使经过四查,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也尽量做好释明工作,取得群众理解。

今天取得的成绩是为了未来能够再创佳绩,王丹表示将虚心接受监督,更加刻苦学习,加倍努力工作,力争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陈函悦

陈函悦,2020年12月通过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陈函悦同志在2021年辅助刑事法官结案200多件,荣获个人嘉奖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政法干警,陈函悦深知政治理论的重要性。她始终坚定政治信念,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激发自身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通过实实在在的学习,陈函悦进一步増强了职业道徳修养和爱岗敬业的意识,她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作为一名法官助理,陈函悦深知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一切空闲时间,认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努力钻研刑事审判业务,陈函悦同志经常与法官交流,了解审判实务工作,精益求精,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陈函悦表示以后会一如既往地根植于法律的沃土,力学笃行,不断进取。


2021年度个人嘉奖(派遣干警)

张琳

张琳,女,汉族,共产党员,铁西法院道交一体化中心司法辅助人员。张琳同志自2020年参加工作以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个案件的送达工作,确保文书送到每一个当事人的手中,荣获个人嘉奖荣誉称号。

张琳同志在2021年度总计安排开庭676个案件,包括电话并邮寄送达共计2156个当事人,之后学习运用新的送达平台,共计送达235个当事人;送达判决书上诉状695个案子,包括电话并邮寄送达共计2560个当事人。工作之余,整理并移送上诉卷44本,归档约60本。

张琳同志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合理做好工作规划,配合法官的审判工作,并发挥主观能动性,抓住一切可以锻炼提升自己的机会,她经常向其他同事学习,弥补自身不足,提高业务技能,除了完成本身的送达工作,也尽善尽美地做好与其他同事的衔接工作,保证案卷的完整性,并尽量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化解矛盾,提高自己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能力。

张琳同志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不断进步,逐渐理清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把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也会常怀远虑、居安思危,以一种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时刻督促自己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不断增长知识、增进业务能力,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来。


于诗茼

于诗茼,2011年5月份进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担任刑事审判庭速录员。在11年刑庭速录的工作岗位上,她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速录岗位的工作,并严格要求、认真执行,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她在速录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了所有工作任务,得到庭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荣获个人嘉奖荣誉称号。

于诗茼在完成庭审记录工作后,也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协助开展其他工作,特别是在开庭突发情况较多时,需要与多方沟通和确认,面对琐碎、繁杂的工作,以一个积极的态度完成每项工作,克服诸多困难完成庭审。

于诗茼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她将继续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提升职业素养与技能,扎实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更加准确、高效地完成庭审工作。


董雨

董雨,女,大学本科学历,2020年1月进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执行局辅助人员。董雨同志扎实工作,努力创新,仔细认真地完成每一件事,荣获个人嘉奖荣誉称号。

在执行局工作的这两年来,董雨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本着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在领导和执行长的帮助与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董雨同志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团队意识和高度的集体荣誉感。为提高业务能力,她积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经常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和探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个人素养。

董雨同志在岗位上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踏实勤恳、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当中。


 

 

 
责任编辑: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