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莎同志,女,1986年11月23日出生,满族,200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1年至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政治处人事、司法鉴定负责人。
自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以来,她积极主动,平均年处理鉴定近三百件,为最终裁判的公正客观打好了基础。她对每一件鉴定申请都详细询问,做好记录,对每一份鉴定材料都不盲从,严格遵守鉴定程序,及时移送,保证了鉴定结论的公正作出。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她能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妥善处理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与机构进行线上听证,线上材料移转,加快了鉴定流转速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几个月前,在一起鉴定中,原、被告均为弱势群体,经济条件十分拮据,她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反映情况,最终机构决定减免了他们的一部分鉴定费用。在她所做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残疾伤者、低收入人群等社会弱势群体,她还经常帮助联系机构是否能够上门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并努力为他们减免一些费用,因为这些她也受到了群众的尊敬和爱戴。这些贴心的举动,在群众、办案法官、鉴定机构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一定程度上也化解了矛盾。
由于她这部分工作人员少,年龄大,身体差,不能跟上当前的办公节奏,她主动承担了所有事务性和线上工作,同时由于鉴定工作经常需要出差,她常常都是在路上。白天工作时间不够用她就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整理卷宗,这些就是她的家庭作业。寒来暑往,每年近万公里的奔波,她依旧默默前行,她用实际行动兑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诺言。
虽然没有鲜花和掌声,但她仍然保有初心,仍然记得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用一身正气,公正办事,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做到了清正廉洁。她从不计较得失和名利,每当身边的人对她大加赞许的时候,她总是那句“我也没做什么”。她持续学习新知识、提炼新方法,加强个人修养,与时俱进,克服不足,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司法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