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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院长带案走访企业 助推涉企案件化解
  发布时间:2023-08-22 09:06:1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实施细则》和民营企业家代表早餐会会议精神,近日,岫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财,市中院立案二庭庭长刘晓强和铁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水共同走访鞍山某大型企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了解诉求,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相关难题。


案情回顾

该企业和常州某文化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在鞍山签订《采购合同》,双方约定文化公司持续给该企业出售油漆涂料等货物,文化公司履行所有供货义务后,陆续给该企业出具多张增值发票;该企业至2023年6月6日止尚欠文化公司货款520412元。文化公司多次催要,该企业一直推托至今未付,为此文化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企业支付欠付的货款520412元和货款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等费用。

在马国财院长、刘晓强庭长和于德水院长走访该企业了解情况后,铁西法院迅速组织该案承办法官对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了解到近年来被告经营的企业财务出现了一些状况,账户又被原告申请查封,真是雪上加霜,暂时不能支付拖欠的520412元货款。2023年8月8日,本案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在综合分析双方的争议焦点和未依约支付货款具体情况后,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精准施策,促使原、被告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共识,最后,两家企业冰释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做出了相应的还款计划,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成功调解,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铁西法院将继续坚持院领导带头,倾听企业诉求,进一步畅通企业涉法诉求渠道,不断完善创新司法服务举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家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辖区企业健康稳步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