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团队坚持司法为民,当好企业的“店小二”,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专业团队审判职能,为辖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近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团队通过指导本院调解员,诉前高效调节化解一批共11个劳动争议案件,既保护了劳动者权利的实现,又助力企业解决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案情介绍
2020年至2021年间,原告等11人陆续到被告处从事保洁工作,后因被告未按时支付工资且拖欠至今,导致双方矛盾较大,无法调和,为解决工资报酬,原告等人多次维权未果,双方陷入僵局,并就争议向鞍山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等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故引发本案诉讼。
案件起诉至本院后,本院调解员先给被告公司打电话了解情况,公司表明并非是不想支付工资,但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希望通过分期支付方式,暂时缓解经营困难,了解到被告的情况后,调解员将11名原告约到法院试图当面调解,但发现原告中的杨某情绪较为不稳定,调解员立刻意识到调解这批案件的关键是先解决好这个代表性的人物,于是先耐心安抚了她的情绪,待其情绪慢慢缓和后,再从时间成本、效率成本等多方面释法说理,最后原告终于松口同意调解,但仍然不同意被告分太多期去支付。承办法官白云了解到其中的情况后,考虑到一方面是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等问题,可能还涉及到其他类似本案原告一样的劳动者存在相同纠纷问题;另一方面又涉及到保障企业营商环境的问题,所以再一次打电话给被告公司,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希望公司能再做出让步,最后,通过几次沟通、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剩余十个原告见杨某已经与公司达成和解,遂纷纷同意与被告和解,最终促成了其他十个案件均以相同尺度调解化解,十一个案件均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握手言和,取得良好效果。
劳动争议作为常见频发的社会纠纷类型,具有涉及人数多、涵盖范围广、生存权益重、社会影响大等特点,一头连着劳动者就业与生活的小家,一头连着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影响。高效率调解、低成本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无疑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本次涉劳资纠纷的成功化解,可以说是劳动争议团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生动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