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赵亚楠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4)辽0303刑更暂4号
罪犯赵亚楠,女,1985年5月13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辽阳县首山镇黑牛庄村2-300号,住辽宁省辽阳县首山镇圣隆名院4单元903。
2023年12月27日本院作出(2023)辽0303刑初375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赵亚楠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生效后,赵亚楠以其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诊断。本院立案受理后,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反馈电话:0412-2983657,联系人:赵佳琪。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