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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法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06 14:34:05 打印 字号: | |

4月30日,铁西法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紧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主题,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司法保障。



铁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水主持会议并讲话。铁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审判团队团队长参加会议并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个人自学。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用心学纪、准确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要聚焦《条例》,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注重学用结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全链条压实责任,确保管住“案”、管住“人”、治好“院”;要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再造,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会议要求,要抓住学习重点,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要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地学《条例》,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系统掌握党的纪律体系的构成和原则要求,确保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入脑入心。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对照《条例》查摆自己生活上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研判和识别违纪行为,加大防控力度,把违纪行为遏制在思想和行动的萌芽阶段,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推动铁西法院干警进一步树牢对党忠诚、为民司法意识,转变司法作风,以严明的党纪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实现各方面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