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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邱庄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9 15:05:29 打印 字号: |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邱庄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4)辽0303刑更暂7

 

罪犯邱庄19784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75栋2单元4层30号,现住鞍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北摩尔城51号楼2单元18楼4号

2023年222日本院作出(2023)辽0303刑初4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邱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邱庄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诊断。本院立案受理后,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反馈电话:0412-2983656,联系人:解鸿吉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2024年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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