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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调解破“僵局” 锦旗点赞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4-09-24 14:54:16 打印 字号: | |

随着经济的迅猛增长,经济合作活动层出不穷,相应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近年来,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攀升,如何在确保公平与公正的同时,高效解决这些纠纷,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已成为法院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近日,一位当事人来到铁西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 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李雨坤法官手中,对法官高效办案、能动履职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的感谢。这面锦旗,包含着人民群众真挚的情感,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每一位法院人不忘初心的坚守。

这是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被告经营的养老院投资了四十余万元以扩大规模,但三年后,被告仍未给予原告应得的分红。原告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投资款。被告在庭上表示,由于养老院长期亏损,已无意继续经营,并提出将养老院出售并平分所得。面对双方的分歧,承办法官迅速调整策略,将焦点转向双方均无意继续经营时养老院的处理方案。

然而,双方在养老院的估价上存在巨大分歧。原告认为其价值80万元,而被告则认为仅为30万元。考虑到若机械执行法律条文可能导致养老院解散,进而使数十位老人失去住所,承办法官深知养老院不仅是财产,更是承载着社会责任与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机构。在耐心释法明理后,双方均表示不愿让老人流离失所,但在价值上仍无法达成一致。为了打破僵局,承办法官提出了竞价方案,即价低者得,并同时返还对方一半的补偿。原告提出养老院价值50万元,若被告一次性支付25万元,则案件可结。而被告则坚持养老院价值30万元,愿支付15万元后独自经营。面对此僵局,承办法官将同样的问题抛给原告,即你给被告15万元,养老院继续由你经营是否同意,被告抢答说同意,而原告表示不同意,主张只要钱,不想经营。对于此种情形,承办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向双方耐心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20万元,由被告独自继续经营养老院。

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充分展现了承办法官对庭审过程的精准把控、对法律条文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均衡考量。从社会角度看,养老院作为社会福利机构,若因双方矛盾导致无人经营,将严重影响老人的生活。承办法官在处理此案时,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使司法裁判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人民群众的内心感受,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一面锦旗代表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裁判的认可。铁西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秉持“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坚持用真心去倾听群众诉求,用耐心去调解矛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